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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到底該不該賭一把?
Jun 15th 2013, 03:17

作者eloisesweet (AJ)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到底該不該賭一把?

時間Sat Jun 15 03:17:42 2013

我目前在一間外商公司擔任約聘行政,原本說好三個月試用期過後再簽約一年。 主要的工作內容為同仁出差行程安排、和公司管銷費用申請及建立資料庫 另外包括櫃檯接待、總機、文具和零用金管理,以及支援各部門和預估花費報告, 並安排國外分公司同仁來台工作的簽證申請和食宿。 公司沒有任何的Training,所以都是遇到時主動去詢問主管要如何處理。 大約做一個月左右上面的工作就上手了, 不過其實Loading滿大的,因為事情很雜又很突然,幾乎是最早來公司但是最晚走。 在我之前的兩位女生都是承受不了和工作表現不好走掉了, 在更前一位則是做了六年,後來跑去國外打工度假。(後面會說明) 到了第二個月開始,公司其他部門跟我主管要求為期一個禮拜每日支援1個小時, 而我的主管也同意, 但不知為什麼等到一個禮拜到期了,卻變成以後天天至該部門支援1小時。 對方部門最高負責人直接去和我們部門老闆要求,老闆因為不喜歡麻煩所以也直接答應。 該部門派給我的工作是每天給不等的傳票文件,而我需要將它們全部Filing。 有時候給的東西一多,就沒辦法在一個小時內完成,而且又是完全不同的工作內容。 一開始的確有花一些時間去學,不過後來做熟了之後速度有變快, 但對方給的東西也開始加重,於是我的loading又變得更重更多。 就這樣快到三個月,因為我的工作幾乎會和全公司的員工都有接觸, 所以大部分同事都覺得就他們接觸的經驗我的表現是可以順利過試用的。 我自己也認為應該不是困難。 端午節前一天,我主管把我叫過去,問問我這幾個月的工作感想, 還有有沒有繼續簽約的意願。另外他也跟我表示,他對於別的部門要求我每天支援 感到非常不滿意,因為他覺得這會耽誤到我原本的工作,他也表示會在跟老闆反映。 他會先跟HR談我們之後續約的事情。 直到今天,我主管跟我說,HR覺得我有時候他交辦的工作沒有馬上Feedback給他, 所以原本續簽一年的決定要改為延長三個月試用期做觀察。 叫我自己決定要不要再續約,我要求下周再回覆,但主管卻叫我下班之前一定要告訴他 我回到位置上努力回想到底是哪些地方沒有做好,至少所有工作我都有在時間內完成 而且也沒有出過太大的差錯,而我們公司的HR因為負責亞太所有分公司所以也常出差。 我跟他接觸的機會也不多。平常工作就算在怎麼急在怎麼不可能, 像是下午出差的同事,當天早上請我幫忙訂機加酒和接駁我也都硬著頭皮挨著胃痛生出來 諸如此類瑣碎的事情,也都有做到完整的ending。 更不用說平常同事的交辦事項,幾乎沒有聽到太多的complaint和錯誤。 就算沒有一百分,我覺得也有九十分。 我真的覺得這個決定對我好不公平,在和比較熟悉的同事聊過後,他鼓勵我去爭取。 下班前我跟我主管說,我想要星期一自己和HR說明,主管開始問我想要跟HR說什麼? 我說至少要給我一個心服口服的理由,否則我無法接受還要延試用這件事。 我說如果我今天能力不足工作沒做好,我沒有話說,但我的工作我都有達成, 甚至還Outperformance,做的更多,連之前待六年的那位離職同事都沒有我這樣的評價, 為什麼他因為我眾多Loading中可能的一個缺點就完全否定我工作的努力與效率。 接著我主管開始繞圈子,他說HR並沒有覺得我做的不好或否定我的工作價值, 只是覺得我還可以有進步的空間,但這需要時間來觀察, HR甚至還退一步替我爭取三個月後加薪的機會,只是這三個月進步給他看。 我又跟主管說,那我希望我的工作能回歸到純行政,不要太多其他部門占用我太多時間, 最後又用這個理由來檢視我的工作效率不佳。而且我希望直接說明三個月後過試用的條件。 如果我條件都達到了,那就讓我過試用。 主管又說,這沒辦法,因為只要辦公室裡有一個人對我不滿意我就得走。 我說這條件太籠統又主觀,根本是憑個人喜好來決定。 我說現在我的情況就像是我是高三的考生,原本我可以好好準備第一類組的科目, 但是在考前兩個月被學校逼得要去報考第三類組,不答應就退學, 而且還要求我一定要同時考上國立醫科和法律系, 問題是這原本就超出我的能力和負荷,要我去做完全不相干的領域最後還排擠到原本擅長 的能力發揮空間,最後等考完才來指責我為什麼沒考最高分。 總之,最後結論就是他禮拜一會和他部門主管討論,但希望我繼續簽約三個月, 叫我別太在意三個月的問題,好好表現就有機會,就算不喜歡也可以當作騎驢找馬。 後來我同事看我很沮喪就順路載我回家,我把跟主管對話都告訴他, 他覺得我主管反覆的態度很難解釋,比較像是借刀殺人。 在我下車時他也偷偷透漏,原本待六年的女生跟我主管關係很好, 但是她工作態度是有名的差,離職原因不是因為去打工, 而是和公司裡有婦之夫發生感情(這個人也是個主管,同時也是我主管的好友), 最後女方因為對方有家室的身分而感覺不會有結果所以想斷掉關係 在去年九月離開,但幾個月下來發現他們倆個的感情仍斷不掉, 男方一直要女方回來而女方最近也有意願要回台灣,因為一年的簽證也快到了, 只是她需要一個工作,於是我主管和那個主管之前有在討論要如何幫女方安排個位置, 我同事認為,希望我更進步只是理由,真正的原因是九月女方回來可以繼續接替我的位置 接下來三個月只是需要有人可以坐在我的位置幫忙。 但我同事鼓勵我要留下來,因為他覺得先前的小姐真的很糟糕(我也聽其他人抱怨過) 不過我仍然覺得我完全是被當作犧牲品啊。 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真的很慌張,請問版友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嗎? 我該不該答應延長三個月的試用,還是另外找其他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3.202

Kamiya:這很重要 所以我覺得你可能要收集更多的資訊 06/15 03:20

Kamiya:不然版友很難給你正確的建議 06/15 03:20

Kamiya:不過啦……你覺得過不過適用的差別在哪裡? 06/15 03:24

Kamiya:你應該先想想這個問題,後面再說,不然你去爭這個有用嗎 06/15 03:25

eloisesweet:過試用簽約一年至少有保障一年的工作權 我是這麼想的 06/15 03:28

apadimasu:其實,妳沒抓到主管喜好,或是操妳生殺大權的人的喜好。 06/15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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